2023年低保户取消了吗,低保户什么时候取消
低保停发,一般情况下停发的当月就取消低保了。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低保户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家庭状况和经济收入都得到了很大的改观,属于正常脱贫。二是有群众反应低保户存在不实情况,需要调查核实。
大家好,最近很多小伙伴在关注低保户什么时候取消,今天小编专门整理了2个低保户什么时候取消的介绍,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2023年低保户取消了吗
2023年低保户没有取消。
没有官方的确认或公告。虽然近年来政府加强了对低保政策的监管,防止低保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但低保作为一项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政策,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因此,政府不会轻易取消低保政策,而是会不断完善和调整。
当然,政策的变化与调整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实施细则。同时,我们也需要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减少依赖低保政策的情况出现,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在2023年,有关部门将会对其展开严格的调查,并将其贯彻执行好,对那些违规领取低保金的人,将会对其进行法律上的制裁。
低保要求条件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在领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没开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优待的居民,那么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二、2023年所有低保会统一取消吗
不会
低保政策其实就是国家对于较低收入人群为了他们基本生活保障的经济补贴的政策,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随便取消的,除非你可能违反了其中的条款,或者自己的经济状况改善已经不符合条件了才会取消的。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低保,简单而言就是给你一个最低的保障制度,是国家对于家庭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的人的一种补贴政策,通俗的来理解,也就是国家为了保障你的温饱问题而做出的一个保障制度。
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而言,一般是当地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等当地的民政部门会每年按时进行审核每户低保家庭的情况,对于家庭收入的高低变化状况和保障人员的变动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提高、降低保障金甚至是取消低保待遇的资格。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就不能享受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了
首先就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如果在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基本就会取消了,虽然现在汽车不贵,但是当你开的起汽车的时候基本也就脱贫了,还有耕田的一些机器设备价值也是不菲的,自然在国家评定的时候也会取消低保资格。
然后是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简单来说也就是自己当上了类似老板一样的角色,如果你有资金可以支付别人的薪资,相信自己也肯定有了可观的收入,还有就是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众所周知,出国留学如果自费的话,一般学费都在10-20万甚至更高一年,如果有这个收入其实都快奔小康了,自然也就不符合条件了。
如果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或者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也都是不符合的,一般其实对于经济状况良好的家庭才会有闲置的钱去进行证券之类的投资行为吧,所以国家的决定其实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如果你家里在低保期间装修房子并且购买高精装标准的建材也肯定是会取消资格的,不管怎么想,在低保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装的起富丽堂皇的装修风格的吧。当然也会取消,最后的就是当地政府认定的的实际生活情况高于当地平均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情况。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申请受理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他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
第六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困难家庭可能符合条件,但是未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主动告知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相关政策。
以上就是低保户什么时候取消的问题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